湖北新世纪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随州市G(2007)03号土地整体开发策划营销方案招标
公 告
各策划营销单位:
我公司于2007年4月3日,通过合法程序,依法取得了随州市G(2007)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该项目面向湖北省公开招标整体开发策划营销方案,有意者在2007年4月25日以前与我公司联系洽谈相关事宜。
联系人:陈帮汉13396178888
曹运海13908666291
传真电话:0722--3225505
附:用地红线图、宗地图、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文件。
湖北新世纪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1日
随州市规划18号路两侧局部用地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用地总面积为:17.28万平方米(折合259.2亩);
其中:净用地面积1 3.26万平方米(折合198.9亩);
代征城市规划道路面积:4.02万平方米(折合60.3亩)。
2、规划用地性质: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3、用地位置:东城办事处文峰塔社区。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建筑面积:25.92万平方米;
2、建筑密度:≤35%;
3、容积率:≤1.5
4、绿地率:≮25%。
三、建筑设计要求
遵照《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四、遵守事项
本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出让的必备条件,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划设计(土地使用)条件。
2007年1月29日
湖北新世纪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随州市G(2007)03号土地规划设计方案招标
公 告
我公司于2007年4月3日,通过合法程序,依法取得了随州市G(2007)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目前一期已经完成项目征地,处于规划设计阶段。该项目面向湖北省公开招标规划设计方案,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设计项目概况:本项目定位为高档智能化社区,集住宅、商业配套为一体的大型有特色生态健康楼盘,项目总占地面积26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0万m2,属于随州市超大型文化生态社区项目。
二、报名条件: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甲级规划与建筑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规划师和一级建筑师,且有大型社区开发设计案例。
三、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l、规划设计单位简介,包括人数、注册规划师资质、设计师人数和规模,投标单位需现场参观。2、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4、参加设计项目的负责人,总设计师,主要设计人员姓名、学历、职务、设计工作时间等基本情况,均附复印件。5、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提供样板)。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1、报名时间:2007年4月16日以前。2、报名方式:设计单位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派人前往现场实地察看后报名。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拟参与规划设计的单位提交的资质证明,工作业绩及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从中选出符合条件能够正式参加规划设计招标的单位,并发给方案征集邀请书,届时邀请入选的投标单位统一进行现场勘查,答疑并交付有关技术资料,洽谈有关事宜。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被确定的设计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待规划设计方案评选结束后即退还(不计利息),若被确定的设计单位中途退出,则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规划设计要求:1、本项目属于高档智能化社区,在本项目的规划中应着重考虑具有多层附带20层以内为主体的建筑形式,要求体现交通规划科学合理且实用,高度的能源节约及环保概念将成为本规划设计中评选的重要因素,规划设计应体现出前瞻性、唯一性及个性化,最终打造成随州地区标志性社区。2、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原则,注重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新理念新思想的融合,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呼应,设计功能合理,空间舒适,景观丰富,建筑优美,达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3、根据不同建设内容进行合理功能分区,处理好不同功能建筑之间的关系,妥善组织交通,满足消防、停车、环保要求。4、规划设计深度和提供成果要求:①设计成果要求描述规划设计构思、设计理念和设计创意。提出总体布局的设计概念,主要景点及主要居住单体楼设计思路,交通组织设计思路。②总体规划平面布置要求,严格按规划规范要求进行。③提交成果要求:总平面规划图(1号图)。鸟瞰效果图(1号图),现状分析图(1号图),主要单体楼平、立、剖效果图(3号图),主要景点效果图(3号图)不少于5张及景观图,道路竖向图文件等图册一式8套(A3纸)。
八、规划设计方案评选:2007年4月底前,各设计单位将规划设计方案报送到本公司进行预审,评选出中标方案1名,获得中标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及要求,继续综合、完善、深化方案、并提供设计软盘一套。
九、附则:1、所有被邀请单位所获招标费用的税金和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2、未中标的单位,本公司补偿1万元费用;设计中标的单位,其设计合同等相关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3、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有条款。4、湖北新世纪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本次公告的解释权。
另附:用地红线图、宗地图、规划设计条件。
联系电话: 陈帮汉:13396178888 曹运海:13908666291 传真:0722—3225505
湖北新世纪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