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地方性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监督检查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政策;制订地籍管理办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入股、政府收购及交易管理办法;组织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承担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开发和保护;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和监督使用市级耕地开垦专项资金;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
局领导成员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调研员1名,助理调研员2名。
机关定编22人,现有工作人员35人,挂职、聘用、借用13人。
市国土局下辖2个局(曾都区国土资源局、广水市国土资源局),4个分局(城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分局、曾都区新型工业园基地分局),4个直属事业单位(执法监察支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勘测规划院、征地事务服务中心),45个国土资源所。
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926人,行政编制51名,事业编制406名,其中自收自支单位编制166名;乡镇国土所613人,占系统总人数的66.2%,其中事业编制148人,占国土所总人数的24.1%;系统内大专以上文化569人,占总人数的61.4%。目前国土所随乡镇正在进行改革,人员分流的任务很重,工作量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