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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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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07-16 |
来源: 【
随州日报社】 |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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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3日随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周世平副主任委员:池洪方委员(按姓名笔画排列):江崇嵩张学清闵文强罗毅宫贵国彭艳琳(女)程敦怀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07年2月13日随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冯中朝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07年2月13日随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先令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王先勇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孙继宏为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07年2月13日随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冯茂东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周亚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邹新国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吴江明为市教育局局长;朱国辉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万学斌为市公安局局长;李百灵为市监察局局长;曾宪国为市民政局局长;张乐成为市司法局局长;李国寿为市财政局局长:陈国均为市人事局局长;夏卫东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启波为市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家堂为市交通局局长;张明树为市农业局局长;黄安一为市水利局局长;陈德贵为市林业局局长;周峰为市商务局局长;裴在刚为市卫生局局长;罗国银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夏洪国为市审计局局长;夏帆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炎林为市粮食局局长;易发明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曾志成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曙光为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 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的公告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换届时职务不变动的,市人大常委会不再重新任命。按照上述规定和市委的建议,现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职公告如下: 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工作人员职务杨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魏佑清,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王先海,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劲,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池洪方,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克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兰秀龙,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家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程敦怀,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工作人员职务商文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肖志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熊泽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程相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龚家坤,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方义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孙宽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甄行勇,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海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肖道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秦和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职务邱高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刘金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胡良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王荣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魏从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李先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赵立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马济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张友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在换届后职务不变动的,市人大常委会不再重新任命。随州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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