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丝绸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丝绸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浙江、江苏、上海、山东
4个省、直辖市
47家企业生产地
47种产品,合格
35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
74.5%。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甲醛、禁用可分解芳香染料2项指标全部合格。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地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7%;小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6.5%,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 PH值不合格。丝绸产品直接接触皮肤,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丝绸产品的PH值不合格,均为偏高呈碱性。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
二、 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丝绸面料的耐水、耐汗渍色牢度必须3级。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的色牢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服装面料的色牢度,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丝绸服装通常与人才皮肤直接接触,服装碰到汗渍,其燃料就会从面料上脱落,不同程度侵入人体的皮肤,影响人体健康。
三、 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推荐性国家标准GB/T15551-1995《桑蚕丝织物》中对不同的丝绸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标准规定水洗尺寸变化率的下限值为-10.0%,经检验,水洗尺寸变化率的实测值为-13.8%。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将影响服装的加工和穿着。
四、 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纺织品服装产品的标识注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的标识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未表明或标错等。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者选购丝绸产品,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丝绸产品小常识
一、 选购
在选购丝绸服装时,首先要看服装使用说明,注意洗唛喝吊牌上标注的纤维成份,特别注意桑蚕丝含量,选择合适资金体型的规格型号,然后看成衣质量,面料有无抽丝、渍斑、色斑是否一致,熨烫是否平服,有无色差和极光,缝制线迹密度是否足够,有无开线、断线。商标和标识是否齐全。对印花产品还应注意对花是否准确,花形有无变形。鉴别是否为蚕丝成份,除看外观、摸手感外,还可以用燃烧法,丝绸线头在燃烧后,有类似毛发烧焦的气味。
二、 保养
丝绸服装比较姣嫩,须小心穿着,慎防擦伤、纰裂和污染,段类织物还应该提防钩丝。丝绸产品洗涤时应注意:采用专用中性洗涤剂手工洗涤,不宜长时间浸泡在洗涤液中,污渍部位用冷水轻轻搓洗,洗后要用清水漂清,然后拉挺晾在阴凉处,切莫在阳光下暴晒,晾至八成干,可用湿布遮覆后熨烫平整,熨烫温度布宜过高。如丝绸服装长时间不穿,洗净后,在阴凉处悬挂保存,注意防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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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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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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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 |
真丝乔其 |
万事利 |
10106 |
20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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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素绸缎 |
蚕花 |
14101 |
20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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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浦东嘉事达制衣有限公司 |
裙裤 |
福太太 |
165/72B |
20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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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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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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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州市椒江东升绣衣服装厂 |
睡衣 |
洪依 |
155/80A |
2006-04 |
沾色耐洗染色牢度,沾色耐酸汗渍色牢度,沾色耐碱汗渍染色牢度,沾色耐水染色牢度,PH值,使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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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苏州凡高丝绸服饰厂 |
衬衫 |
VICO |
185/100A |
2006-04 |
PH值,衣长水洗尺寸变化率 |
注:本文所用表格排名均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