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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愿到劳动力市场求职的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技、职校及初、高中毕业学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均可在曾都区劳动力市场办理求职登记。
第一次来职业介绍机构求职的人员必须先填写《求职登记表》进行求职登记,之后不必重新登记。
求职登记应持有下列证件 (同时需携带一寸照片三张)
1、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凭《湖北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身份证; 2、企业下岗职工凭《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 3、在职职工凭单位证明、身份证; 4、其他人员凭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求职人员凭上述证件领取《求职登记表》,填写后交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核定并输入电脑,求职人员即可在就业信息网络中查询用工信息和参加求职洽谈交流。
新成长劳动力凭个人的身份证到劳动力市场办理《湖北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凭《失业证》到市场填写《求职登记表》;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协议后,凭《失业证》领取《湖北省城镇劳动者就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