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划定38处饮用水源保护区 |
|
|
| 时间:
2007-12-24 |
来源: 【
随州日报社】 |
|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伍雅兮、通讯员聂双义、魏东报道:日前,我市讨论通过了《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对38处饮用水源划定了保护区,并将报省政府审批。 据调查统计,我市49处饮用水源地,年取水总量5918.16万吨,覆盖总人口79.3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0.77%,全市境内水源地水质只能满足最基本的供水需要,整体水质情况不容乐观。 《方案》对我市38处饮用水源划定了保护区,其中:河流取水18处,水库取水20处。据介绍,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对饮用水源进行严格保护。 根据我市饮用水源地的实际情况,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内以及上游1000米到下游100米范围内,所有排污口全部拆除。此外,在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禁止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一切活动;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场点。 |
|
|
|
|
|
|
| |
|
|
|
随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随州新闻网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版权均属随州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随州日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本网独家使用,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协议许可,不得从本网转载使用,违者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 | |
|
|